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明天上架,更新时间还是老时间,下午5点。
为了上架当天爆更,我可是存了许久的稿子,明天会一波发出去,大概2万字的样子
我知道这字数不多,比不上那些全职的触手怪大佬,可这已经是我真正的尽力了,这是我这许久以来的积蓄。
看得上眼的书友大佬们,请订阅支持下。
没有你们,我也很难坚持下来毕竟刚开书那会儿,基本上都是单机,也没几个人说话,就会乱想:我写的东西是不是没人看啊。
说说写这本书的想法吧。
写这本书之前,我也在看书。
看了不少苟道书,觉得苟的一点爽感都没了,于是就想着写个又苟又不苟的。
怎么不苟呢?
那就是在自己完全可以安全掌控的范围内去浪。
又看了些苦大仇深的书,主角总被各种针对,又总遇到各种破事儿,下一个事件总和主角做事儿屁股没擦干净有关。
以前看这类型的,还觉得挺爽,现在看就觉得没那么爽了。
于是就想着写一本,主角不会被针对;如果可能被针对,主角会提前把危机掐灭;如果主角做的事儿会因为屁股没擦干而引来下一个危机,那我就让主角把事儿做好了,提前想到可能的危险,然后把这可能的危险给扼杀在萌芽里。
长生嘛,又是在这种妖鬼蛰伏的可怕世界里长生,自然要修炼,要过日子。
为了避免主角躲在深山老林里直接无敌,所以金手指的设置也是煞费苦心啊。
首先得爽,那确实爽了,主角要做的事就是破境。
一旦破境,可以用点数直接境界圆满。
其次,不能让主角一个人就无敌,他必须去和这个世界互动,才能越来越强。
无敌是好事儿,可直接就无敌了,那太没意思了。
最后,还有我一点儿个人私心和喜好。
虽然好像很流行主角成仙后,就不管家人,没有七情六欲,又或者纵情纵欲之类的,但我不是太喜欢
所以,我希望我写的主角始终会有人情味儿,始终没有那么地出尘。
毕竟,就是活在人间嘛。
最最后,再次感谢支持我的读者大佬们,明天下午5点上架,希望看到大佬们的身影。
不说了,一会儿吃了饭,就抓紧码字去了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关于医圣吴天你是家财万贯权势滔天的大人物?惹毛了我不治!你是高高在上美艳无双的女神?惹毛了我不泡!你是实力强横资源众多的天才?惹毛了我踩扁!一个遗落乡村里的医武绝世少年,来到都市,即将掀起一场波澜壮阔的精彩逆袭之旅!...
(主角名吴东周美珠)我有神眼!武林绝学,观之即会玄门手段,信手拈来!我有神眼!玩赌石收古董,富可敌国医奇疾治怪病,妙手仁心!...
在那个本该诞生魔法界救世主的夜晚,哈利波特却死在了那道不可饶恕之咒下。让几乎所有的英国巫师都不敢称呼名讳的男人,重新从魂器中获得了原本就属于他的智慧和野望。黑暗彻底笼罩了大不列颠岛。巫师由血统划分出了明确的高低贵贱,纯血牢牢的把持住了属于上位者的权柄,而被称为泥巴种的人们,终其一生也只能卑微如泥土任人践踏。本该执行...
...
新书真千金她又美又飒已发为了赚钱,余念伺候四位传说中完美无瑕的贵族少爷们,谁知道传言全都是假的,少爷们一个比一个难缠,一个比一个变态!少爷饿了我做饭,少爷渴了我递水,少爷出门我当跟班。余念转身就逃少爷,求求你们别闹了好不好!...
无论是环境的刺激,还是物质的侵蚀,无论是能量的伤害,还是概念的规则。一旦威胁生命,祂会迅速免疫,一旦伤害身体,祂会快速进化。此为绝对适应。在这如炼狱般的乱世里,妖怪见了要吃祂,仙人见了想炼丹。祂是世界上最好的天材地宝,也是世界上最完美的鼎炉。然而道术法宝符箓神兵真火雷劫死光杀阵种种一切杀不死祂的东西,都会使祂变得更加强大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天道今天不上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